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驻黑龙江记者张建友)记者从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到2020年,黑龙江省将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黑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也同时印发。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黑龙江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将全面覆盖,建成以大中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骨干,以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为补充,实现省、市、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五级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力争实现全省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全覆盖,逐步达到国家级或省级相应标准。
《实施标准》要求,县级以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不少于6项。在组织开展文艺活动方面,市、县级群众艺术馆和文化馆每年分别不少于80次、60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不少于15次。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常年设有一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综合性博物馆举办临时展览,省、市、县级分别不少于6次、4次、2次。公共图书馆举办公益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省、市、县级分别不少于200次、36次、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