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独擅”。什么又是“兼擅”呢。独擅就是指某一方面的专长,而兼擅则是指有多方面的擅长。
书谱开头有这样一段话:“夫自古之善书者,汉魏有钟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而王羲之云:‘顷寻诸名书,钟张信为绝伦,其余不足观。’可谓钟张云没,而羲献继之。又云:‘吾书比之钟张,钟当抗行,或谓过之。张草犹当雁行。然张精熟,池水尽墨,假令寡人耽之若此,未必谢之。’此乃推张迈钟之意也。考其专擅,虽未果于前规;摭以兼通,故无惭于即事。”
书谱的意思是说从楷书或者草书的单项来看,写草书张芝比王羲之好,写楷书钟繇比王羲之好。但王羲之在楷书和草书两方面都很擅长,所以说王羲之的书法比他们强。我觉得这个说法有点勉强。兼擅楷草就一定比专能一项者强吗。这说不过去。且看孙过庭的理据所在:“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拟草则馀真,比真则长草,虽专工小劣,而博涉多优,总其终始,匪无乖互。”他说虽然王羲之书法以单项来说比他俩稍差一点,但钟张的两个特长王羲之都有。因为王羲之的楷书中有草书的洒脱气,而其草书有楷书的严谨,所以王羲之的书法比钟张都好。这好像是“以己之长比人之短”,不甚科学,很难令人信服。如果我们反过来说:“因为王羲之楷书不如钟繇,而草书又不如张芝,所以虽然又会写楷书又会写草书,还是不如他们”。这样说,不也有道理吗。
问题的症结出在哪儿。问题的症结当然还是在于王羲之的楷书和草书是否真的分别比钟张的好。回答是肯定的。即使从目前被唐人摹写后所留下来的作品来看,我们也可以相信王羲之的书法的确比钟张的好。钟张的遗迹不多,但我们没有看到他们有能够超过王羲之的作品存在。王羲之自己说“张草犹当雁行”只是谦虚的表示,我们不可当真。
从根本上来说任何书写都是专擅,每一个书家写的都是自己的东西。将别人的长处吸收进来变成自己的一种能力,那么别人的东西已经变成自己的东西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兼擅”本身就是“专擅”的其中之一种形式。我想,孙过庭的意思应该这样来解释:王羲之的楷书融进了草书意味,所以他的楷书不僵死,比钟繇的楷书更好;王羲之的草书有楷书的基本功作为基础,他的草书不会流于草率,所以他的草书比张芝的更好。只有这样说,王羲之的书法比钟张的好才能成立。“兼善”和“专擅”都是指一个书写的特点而言,“兼”虽然有多的意思,“专”虽然有单一的意思,但是数量的多寡是不能替代质量的优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