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的人文品味
中国日报网
在当今焕然一新的国情下,书法艺术也面临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经济、工业、科技等领域不同的是,当代中国书法的发展具有两大特点。其一,书法艺术有着千年的历史,“传统”是贯穿其发展的精髓与内核。那“传统”又是什么呢?它不仅仅是各种经验与知识的累积,而更是一种精神的传承。而且这种传承也不应是守旧和执固,它会随着当时代政治文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丰富。因此,如何挖掘、认识与发展“传统”的精神也就成为了当代书法工作者的一大重要使命。其二,“古不乖时,今不同弊”。作为人类重要精神财富的书法艺术,其重要特点之一在于它不仅可以反映书家个体的精神世界,还能够客观地展现时代的文化精神。那么,作为书法家而言,如何运用腕下的笔墨技艺,去体现当代的文化精神诉求,也成了其艺术创作的重要职责之一。上述两大特点,都是我们在研究书法、创作作品时务须极力思考的。这里我们所探讨的是与中国书法的“传统”精神相关的问题,即中国书法中的人文品味。
何为人文?这是很大的概念,据《辞海》解释:“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文与文化的内涵基本相同。但人文也有其特指的含义。《易·贲》云:“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对此,孔颖达在《五经正义》中有疏:“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可见从狭义角度讲,人文还有礼乐教化的意思。礼乐教化既是儒家提倡的一种治国方略,正如子游用“弦歌之声”治理武城,得到了孔子的赞赏,同时礼乐教化也是历代文人雅士修身立德的一项重要标准,它对人格修养的塑造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自古以来已得到了无数的明证。在与家、国的交融中,艺术的独特形式被充分的发掘,因为具有了“善”的内容,艺术自身的内蕴也变得更加丰富与厚重。那么,中国书法中的人文品味又是什么呢?它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但其中最为重要的应是文化担当与正大气象。
书法艺术表现的载体是汉字,而汉字则是中华文化传承重要依托。正如张怀瓘所讲的那样:“范围宇宙,分别阴阳,川原高下之可居,土壤沃瘠之可植,是以八荒籍焉……阐《典》、《坟》之大猷,成国家之盛业者,莫近乎书。”自古至今,无论是至高无上的执政者,还是孜孜以求的一介书生,他们对汉字表现出敬畏之心是无以复加的,这种敬畏与其说是对知识的崇尚,毋宁讲是对于先哲文化的顶礼膜拜。正基于此,历史上凡是重文的朝代都有大规模的正字活动。以东汉灵帝时期的《熹平石经》为例,据《后汉书·蔡邕列传》记载:“及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辆,填塞街陌。”这段文字为许多书史著述所收录,有人将其解读为蔡邕书法在当时极受追捧,但我们更应看到的是千万读书人对于汉廷正字活动的响应与尊崇。正字主要是对汉字形体的纠别,是从字形的角度去维护汉字的尊严,而与此相应的则是对汉字书写美的重视。书写的美观与拙陋反映的不仅是一个书者的能力,它更体现了书者对于所书之事的一种态度。在南北朝前期的写经题记中,时常可以发现写经人因自己书写水平拙劣而羞赧的词句,例如西凉建初元年比丘德祐抄写的《十诵比丘戒本》题记云:“手拙用愧,见者但念其义,莫咲其字也。故记之。”之所以题记中有“手拙用愧”的措辞,实际上说明了写经人自认为这种拙鄙的书写很难与庄严的礼佛活动相匹配。以上所举二例均不属于纯粹的书法创作行为,但从中我们有一点充分的感受:汉字书写绝不是一件苟且之事,无论究其形,书其意,都需要用心去对待与经营。书法是汉字实用基础上的艺术升华,尽管在创作时出于塑造形式美的原因,书家有处理汉字结构的相对自由度,但所书之字有字源可据,所书之文能传情达意却是成就一件佳作的基本条件。因此,作为一位有人文素养的书家,一定要对汉字的传统精神有着深刻的认识,在书法创作时也须对汉字有着敬畏感。大而言之,这便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担当。
在中国书法史上涌现了诸多名家名作,其中既有《礼器碑》的清超遒劲,也有《兰亭序》的灵和潇散,还有《颜家庙》的雄峻伟茂。正所谓“风格即人”,书家的性情不一,审美相别,即会使作品表现出胡越殊风般的差异。但是只要我们能够冥心深视,就能体察出这些作品的共通之处,即它们都在向我们展示着一种端雅、高尚、宏大的气象。这种正大气象是高于一般风格意义的至上格调,也是中国人文精神与书法艺术经历了千年的涵泳交融之后产生的一种崇高品味。所谓“正”是指严正、纯粹的格调,这种书格的获取与书家的品行修为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书法的创作主体是文人雅士,作为传统文人的而言,修德为本,富学为用,是他们终生致力的目标。在修德方面,其强调端严品行的养成一定离不开对传统规则的尊重;而在为学上,求“是”、求“正”成为文人们坚守的重要信条。欧阳修曾经给他的同年、时任提举应天府书院的石介写过两通书信,所论的焦点是石介怪异的书风。在《与石守道第一书》中,欧阳修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修闻君子之于学是而已,不闻为异也。”“是”即是“正”,求“是”便是对传统矩矱的尊崇。这种修德治学的态度反映到书法创作上便是一种严正的格调,敬畏传统、不为怪异即是对此格调的最好诠释。所谓“大”是指一种博大、广阔的气度与胸襟。这种“大”绝不局限于体量的巨大和空间的堆积,而是心灵世界的豁然。《庄子·齐物论》有云:“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庄子此语看似荒诞,但细细体会,却是对至大的精神内涵的参悟。书法是尽管一门讲究笔墨形式的视觉艺术,但精神与意境却是她的灵魂。因此,有的书作尽管有超大的体量,但气度却很狭小;而有的作品虽然形式小巧,但字里行间却能展现出“乘龙驾云,浮游太清”的宏阔气度。这种书中的“大”气度从何而来?其根源在于书家的内在气质,刘熙载云:“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真正的善书者一定懂得磨砺自己的心志,创作时他们更会从容地运用才学与修为去营造书中的一份“大”襟怀。
书法重“术”,多样变化的笔墨技巧是其展现艺术美的形式依托,但是书法更崇“文”,深厚的人文底蕴是这门艺术的真正内容。欣赏者只有从人文的角度去品味书法,才会感受到她的博大精深,而书法工作者更须懂得,也只有根植于人文才能使书法这门古老艺术永葆青春。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书法系副教授)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