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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之美在于符合自然之道 时间:2015-06-09 09:33:10 来源:
  一眼瞥见微信上编辑的留言,说这期“收藏周刊”要作艺术审美的专题,要我谈谈书法领域的美丑现象与审美标准。我心里立马暗自叫苦,因为写这样的文章多半是出力不讨好的差事。因为,两千多年前,柏拉图就借苏格拉底之口,对什么是美进行了最后的概括,那就是:“美是难的”。可见,从古希腊开始,人们就知道美是一个难题!即使是德国大哲学家黑格尔,也感慨道:“乍看起来,美好像是一个简单的观念,但是不久我们就会发现:美可以有许多方面。”人们往往只抓住一点而不及其余。
 
  许多人看来书法就是写字,欣赏书法也便像是看图识字。其实,不然。对书法艺术的审美欣赏,原本就是一种属于高层次的文化修养,因为它是一种对点画、线条、墨色、节奏、气韵等构成的抽象美的审美能力。所以,说美难,而说书法之美更难。正如法国哲学家狄德罗说的:“人们谈论最多的事物,往往是人们最不熟悉的事物;许多事物如此,美的本质也是这样。”不过我想,反正只是一家之言,但说无妨。
 
  我认为,书法之美就在于符合自然之道。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以,“道”的本质和最高境界就是自然。那么,什么是自然之道呢?自然之道就是阴阳之道,老子说:“道负阴以抱阳,冲气以为和。”阴与阳相辅相成,相生相克,由此形成自然的四季变化和万物的生死荣枯,并且这些不同、变换、变化,又是按照一定的秩序和规律,循环往复,是那么和谐。
 
  书法艺术美的创造应当效法天地精神,体现自然之道,那就是要表现出万物相生相克的和谐感、大自然丰富多变的生命感。这是书法家的根本宿命。因此,如果说一幅书法作品是美的,那并不等于说字写得漂亮就是美,例如看起来工整秀丽的“馆阁体”、“台阁体”,因为千字一面、万人雷同,僵化单调,反而是丑的;而是说在这幅作品中融汇着许多类似阴阳对立的艺术元素:用笔方圆、正侧、徐疾,用墨的黑白、浓淡、干湿,结字的开合、正斜、向背、揖让,线条的曲直、粗细、轻重、长短,章法的疏密、虚实等等。这些相互对立的艺术元素不断变化、组合,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呈现出生命感和节奏感。
 
  所以,用最简单的话来说,书法艺术的美,根源于对大自然的赞美、对于生命的赞美。张旭观公孙大娘舞剑、担夫与公主争道,怀素观夏云奇峰、惊蛇入草、飞鸟出林,黄庭坚在舟中观老船工荡桨、郡丁拨棹,颜真卿观屋漏痕、坼壁路,如此等等,这些书法大家“外师造化,内得心源”,都是从自然中领悟到书法笔法和创作灵感。可见,书法能通天地之道、得自然之理,才有生命的活力和灵动的神气,才有书法艺术的美。否则,那便是“死蛇烂蟮”。正是书法作品中的笔法、结字、墨法和章法中包含着那些相互对立而又统一的艺术元素,构成了和谐流美的点画运动,那种神采气韵,或雄健、或秀丽、或古拙、或淡雅,呈现出种种不同的生命状态。
 
  的确,书法家运笔书写的每一个字都含阴阳:横为阴而竖为阳,笔画轻细为阴而粗重为阳,点画短促为阴而纵长为阳,墨色枯淡为阴而浓润为阳,按锋蓄势为阴而提笔跃出为阳……凡是优秀的书法作品都是阴阳调和、对立统一、丰富多彩的,体现出了自然之道-----万物相生相克的道理。所以,书法即书道,书法之法的根本在于法道,天道通则大道通,书道乃通,作品生机和神气乃出,才能与天地精相往还,达到天人合一的完美境界。这样书法艺术作品就是美的。
 
  俗话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书法艺术审美鉴赏的“门道”,就是要看笔法、结字、墨法、章法中那些类似阴阳对立的艺术元素,在作品中是有是无?是否丰富多彩?无则劣、有则佳、多则优;就是要看书法家如何将那些相互对立的艺术元素,运用到书法创作之中的?生硬笨拙者劣,娴熟巧妙者佳,天衣无缝者优。这就是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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