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文化法治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文化法治工作。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项兆伦主持会议。
雒树刚在讲话中指出,文化法治建设对于完善法治体系、保障文化发展繁荣、提高文化治理能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保障和实现公民文化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我国文化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分散到体系的发展过程,在文化立法、执法监督、职能转变等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即文化法治建设要围绕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以点带面,要与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相协调。
雒树刚在讲话中,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文化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文化法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和规范公正文明的文化行政执法体系,在文化系统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文化法治人才队伍,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治建设道路,使文化法治滞后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他强调,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服务民生,坚持统一协调,坚持实事求是。
关于近期文化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雒树刚指出,第一,要加快推进文化立法,重点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立法项目的进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加快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步伐。第三,扎实推进法治宣传,着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设法治文化。第四,下大力气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尽快制定关于加强文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南,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第五,加强文化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文化法治机构,充分发挥文化系统外文化法治专家、律师在文化法治中的积极作用。
这次会议是文化部自2006年以来又一次专门就所负责领域的法治工作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是文化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文化法治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宣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以及文化部文化法制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文化部法律顾问单位代表等13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