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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文化税收政策亟须精细化 时间:2015-03-17 09:51:53 来源:
  中国文化报报道:“中小微企业大有可为,要扶上马、送一程,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说,2015年要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一方面,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另一方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文化领域,国家如何运用税收杠杆培育和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对此有话说。
 
  税收优惠
 
  助力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近年来,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措施,对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去年陆续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以及财政部、工信部、文化部发布的《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都对以税收优惠为抓手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作出明确规定,文化企业做大做强迎来政策利好。
 
  地瓜社区是在北京刚刚成立不到一年的文化创意设计公司。据地瓜社区CEO周科介绍,之前他还创办过另一家小微文化企业。相比较而言,他认为现在公司注册登记更加便捷,对于地瓜社区这种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文化创意企业来说,原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降为3%,税负整体有所降低。
 
  不过,在多数文创企业税负总体下降的同时,那些人工成本较高、固定资产更新周期较长的文化创意企业,其税负下降幅度不大。该类文创企业涉及诸如造型设计、动漫设计、网站设计、广告策划等现代服务业,属于人工智力、脑力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工资占其成本费用的比重比较大,而该部分支出在现有增值税征收体制下无法通过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作为一名创业者,周科切身体会到文化创意产业的人力成本高,“我们的设计人员工资相比其他行业偏高,公司为他们缴纳的社保金额也随之提高。”周科希望政府出台政策,将此类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比例降低。“成立前两年是企业的初创期,如果没有扶持,很多企业会倒闭,希望政府能加大企业在初创期的扶持力度。”周科说。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出版集团总裁王亚非则表示:“意大利80%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在中国,很多经费如科研经费是中小微企业申请不到的,政府应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将减税政策‘精细化’来保障和促进处于起步阶段的文化企业的发展。”
 
   简化减免程序
 
  促税收优惠政策落地
 
  据了解,为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其中对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享受税收减免作出规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文化经济政策,内容包括引导企业投入公益性社会事业和公共文化建设,其目的是吸引、鼓励社会资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文化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扣除额度由10%提高到了12%。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政策规定。
 
  “这些政策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如果得到很好的落实,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文化厅厅长杨丽萍说,“但从河南几年的实践来看,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很难落到实处,据了解到的全国情况看,也少有落实相关政策的实例。”在美国洛杉矶,观众进博物馆参观,门票可从个人所得税中抵扣,整个程序运行畅通。“我们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在捐赠形式、捐赠认定等方面的规定,还需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尤其是要简化税收减免程序,加大有关政策宣传。”杨丽萍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丝绸博物馆馆长赵丰表示,博物馆的藏品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社会捐赠,但很多捐赠的企业或个人至今并没有得到税收的减免优惠,这不免会影响捐赠者的积极性。
 
  手工技艺类企业
 
  呼唤减税政策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国家于2011年颁布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制定了与之配套的文件,这些政策法规对非遗保护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比如在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上都取得了新成果。不过,有些非遗项目能够依靠市场生存,如茅台酒、紫砂壶等,经济效益好;也有的手工技艺类项目经济效益很低,市场上生存难以为继,如海南的黎锦传统纺染织绣技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画院国画院艺委会主任李延声对此很关注,他说:“像黎锦这类非遗项目,在生产性保护上,应实行税收扶持政策,以使其能够传承和发展。”
 
  再有,许多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项目原属轻工行业,以致现有非遗生产性保护企业一直按轻工产品缴纳17%增值税。“相比其他工业可以将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只剩3%至4%的增值税来说,我们行业增值税太高。”雕漆艺术家文乾刚说。
 
  李延声建议,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尽快将非遗生产性保护减免税收政策纳入工作程序,在工作步骤上可以选择一些老少边穷地区非遗手工项目进行调研,开展对海南黎锦等生产性保护项目实行减免税的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建议,国家制定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扶持政策,允许按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或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由2.5%提高至8%,以推动非遗的保护传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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