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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申请加入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中国书画院办法(单位) 时间:2014-09-25 15:51:24 来源:中国书画院

一、申请荣誉职位 

理事  常务理事  副理事长  理事长  名誉理事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并愿意为祖国的文化事业做出贡献,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章程。

2、单位类会员包括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单位和名誉理事单位。中国书画院批准设立的分院,写生创作基地,教学实践基地及各级政府、企业、收藏家、行业书协、美协,根据申请可接纳为单位会员,具备相关条件的可成为理事单位。 

3、中国书画院理事单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院工作及领导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权利。会员有遵守本院章程、决议和维护本院形象及声誉的责任。

4、单位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经审核合格自动顺延。

5、单位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院章程,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会籍、取消会籍处理。

 

三、申报材料

1、填写申请表(可下载或者复印);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单位法人代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

4、单位法人代表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5、单位获奖或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单位、名誉理事单位等须提供的材料同上。

 

四、认定程序

1、中国书画院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整理、评定,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初评认定结果; 

2、如申请单位对于初评认定结果没有疑义,中国书画院在收到申请入会(院)费5个工作日发放理事证或聘书; 

3、中国书画院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和证书。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hinashy2013@126.com 

联系电话:18519900685

 

 

点击下载《单位会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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